跳到主要內容區

新竹縣信勢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3學年度新生入園招生簡章及報名表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3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招生實施計畫(府教幼字第1030062313號
函)辦理。
二、招生對象:設籍本縣(如係寄居身分,必須有合法監護人)或居留本縣之外籍、
華裔(須出示護照或居留證影本,學區劃分以居留地址為準)3歲以上
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
三、招生年齡:
※5足歲:民國97年9月2日至民國98年9月1日出生者。
※4足歲:民國98年9月2日至民國99年9月1日出生者。
※3足歲:民國99年9月2日至民國100年9月1日出生者。
三、招收人數:核定60名(含原園升班及優先入園名額),本學年度扣除原園升班
及經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鑑定
安置之身心障礙幼兒後可招收名額為27名。
四、登記日期與時間:103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8:00至下午16:00。
103年5月17日(星期六)上午8:00至中午12:00。
五、登記地點:本校幼兒園太陽班
六、攜帶資料:
1.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一份、家長或監護人印章。
2.符合第十四點優先入園者,請備妥相關證明文件(請參閱附件1)正本及影本
一份。
七、入園方式:
1.採報名登記,以招收5足歲幼兒為主,再招收4足歲幼兒,倘有缺額再招收3
足歲幼兒如登記人數未超過可招收名額,則全數錄取!
2.若登記人數超出招生名額時,以抽籤方式決定入園順序。
八、抽籤地點:本校A08視聽教室。
九、抽籤時間: 5月18日(星期日)上午9:00準時開始,請家長親自出席,未能親自出席者,由本校代抽入園序號,事後不得異議!
十、錄取公布:抽籤後當場公佈錄取名單,並公告於本校網站或幼兒園公佈欄。
十一、凡錄取幼生之家長,請於103年5月19日~103年5月23日(星期一~五)至
本校幼兒園太陽班辦理報到,逾時未辦理者,則視同放棄就讀權利,由備取幼生依序遞補(依照入園報名表上家長的聯絡電話個別通知)。
十二、收費:依據本縣幼兒園收退費管理辦法,開學後一週內依本園繳費通知單方式繳費。
十三、洽詢招生事宜請撥打:5992133轉分機207。
十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之幼兒得優先錄取:
(一) 第一優先:3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身心障礙幼兒(依據特殊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辦理),經本縣鑑輔會鑑定安置者、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持有聯合評估報告證明之發展遲緩者。
(二)第二優先:
1.原住民幼兒。
2.低收入戶幼兒。
3.中低收入戶幼兒。
4.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5.父或母一方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人士之幼兒。
※第一、二優先登記人數倘未超過招生名額,應全數招收;若超過時則以抽籤方式決定。
即第一、二優先已佔滿招生名額時,則第三優先及一般幼兒毋須作業,若仍有餘額則依序
作業。
(三)第三優先:
1.經本縣政府社會處轉介輔導之家庭或機構安置之幼兒。
2.兄弟姊妹為身心障礙者且就讀同一公立學校或幼兒園之幼兒。
3.父或母一方為大陸或東南亞籍,且家戶所得為新臺幣30萬元以下之幼兒。
(四)第四優先:各園(含國小)內之現職教職員工之子女,教職員工以登記入園日前
(不含登記入園日)已在職者為準;103學年度新到任者,其子女可優先遞補缺
額。
(五)第五優先保留名額係招生名額扣除第一至第四優先後餘額之三分之ㄧ(無條件
捨去小數點後餘數),其抽籤作業程序列於一般幼兒抽籤作業之前,如申請人數
未超出保留名額,則全數錄取,該項優先入園資格如下:
(1)多胞胎「同日出生之三胞胎以上幼兒(應查驗戶口名簿正本)」,且家戶年所得
(父母及幼兒)101年度低於60萬元以下者。
(2)單親家庭之幼兒,且家戶年所得(父或母及幼兒)101年度低於30萬元以下者。
(3)隔代教養之幼兒 (父母雙亡或失蹤、服刑、無行為能力者)。
十五、優先入園之相關證明文件,如未能於報名登記當日檢附者,請家長填具保留優
先入園切結書(如附件2),如逾期或未檢附者,視同放棄優先入園資格。
十六、優先入園名冊於公開抽籤前公佈。
十七、注意事項:
(一) 每一幼兒以登記一園為限(請家長填具入園報名表內切結書欄位),違反規定
者,取消本園與他園之入園登記及錄取資格。
(二)幼兒上下學均需由家長親自接送,如由他人長期負責接送則需填寫委託接送同
意書。
十六、附則: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佈。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