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師通過103學年度英檢報名費申請
轉知~補助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師通過103學年度英檢報名費統計表乙份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5月2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30054873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11月2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20108087B號令修正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學設備及活動實施要點」及102年11月1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20110617號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補助103年度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升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學成效計畫之提報內容及經費補助說明」辦理。
三、為增進教師專業,並配合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政策,請貴校鼓勵所屬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師踴躍申請103年度英檢報名費之補助,補助原則如下:
(一)現職編制內之合格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師於103年1月1日至103年12月31日期間通過英語檢測筆試或口試,並達成CEF架構之B2級者,得補助報名費(不含資料處理等手續費)。
(二)CEF架構之對照表係由檢測單位自行公布,請提醒受補助教師申請時,需將報考測驗之對照表一併附上。
(三)每位教師至多申請一種英語檢測報名費補助。
(四)請各校將經費動支申請單併同附件檔案之統計調查表(103年1月至6月或同年7至12月)填妥後(紙本核章),並將報名費用之收據、成績通知單及CEF對照表黏貼於經費
動支申請後面,一式三份(正本一份/二份影印),擲送本縣教網中心-陳素淩老師,統計調查表的電子檔亦請回傳陳老師(suelin2007@gmail.com)。
四、申請期限:
(一)上半年:本(103)年6月30日截止收件。
(二)下半年:本(103)年12月31日截止收件。
五、若有疑問請洽: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 陳素淩老師 Tel:(03)5962103-106。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5月2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30054873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11月2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20108087B號令修正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學設備及活動實施要點」及102年11月1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20110617號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補助103年度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升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學成效計畫之提報內容及經費補助說明」辦理。
三、為增進教師專業,並配合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政策,請貴校鼓勵所屬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師踴躍申請103年度英檢報名費之補助,補助原則如下:
(一)現職編制內之合格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師於103年1月1日至103年12月31日期間通過英語檢測筆試或口試,並達成CEF架構之B2級者,得補助報名費(不含資料處理等手續費)。
(二)CEF架構之對照表係由檢測單位自行公布,請提醒受補助教師申請時,需將報考測驗之對照表一併附上。
(三)每位教師至多申請一種英語檢測報名費補助。
(四)請各校將經費動支申請單併同附件檔案之統計調查表(103年1月至6月或同年7至12月)填妥後(紙本核章),並將報名費用之收據、成績通知單及CEF對照表黏貼於經費
動支申請後面,一式三份(正本一份/二份影印),擲送本縣教網中心-陳素淩老師,統計調查表的電子檔亦請回傳陳老師(suelin2007@gmail.com)。
四、申請期限:
(一)上半年:本(103)年6月30日截止收件。
(二)下半年:本(103)年12月31日截止收件。
五、若有疑問請洽: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 陳素淩老師 Tel:(03)596210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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