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有關公立學校教師之配偶為警察人員或現役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奉派赴國外工作或進修,得否申請留職停薪疑義

教師之配偶倘屬任有官等之警察人員或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得依規定辦理留職停薪,詳如附件。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