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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申請事宜,詳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教育處編號55211號公告辦理。
二、為表揚對藝術教育具有貢獻之團體及個人,請於104年5月27日前向教務處踴躍提出申請。
三、「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及推薦表詳如附件。
四、如有相關疑問,請電洽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承辦人廖小姐02-23110574轉分機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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