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來臨,請大家如前往水域活動務必注意安全,避免溺水死亡事件發生,相關水域安全宣導與游泳及自救救生能力等概念詳如附件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4年6月25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040018847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即時通報網」103年計有33名學生溺水事件(6到8月計14件),其發生場域大多是在溪河流,且多是在暑假與連續假期期間天氣炎熱,學生利用假期前往未標示安全水域戲水所致。
三、請各校務必加強利用各種管道如各項會議、學生課業輔導或活動、返校日等集會時宣導,並利用學校網站、LED電子字幕機、簡訊及電子郵件、家庭聯絡簿等管道,加強宣導。
四、另請本縣社教機構或各單位辦理大型水域活動時,加強宣導水域安全。
五、本縣安全或危險相關水域資訊可由本縣消防局網站查詢,http://fire.hsinchu.gov.tw/sense/list.php?catid=141。
六、為了讓學生與民眾方便記誦,教育部體育署提出「救溺五步、防溺十招」,請各單位務必加強利用各種管道向學生及民眾說明宣導(檔案請至「游泳121網站」下載,http://www.sports.url.tw/)。
七、依「各級學校體育實施辦法」第4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為策進及協調全校體育工作及行政業務,應設學校體育委員會,審議全學年度體育實施計畫、校內重要體育教學及活動之規劃、輔導及推動事宜;第18條規定,各校應定期辦理水上活動安全教育宣導,指導學生預防戲水意外事件之發生;第14條第1項第1款規定,各校每學年至少舉辦全校運動會一次,其設有游泳池者,並包括水上運動項目。
八、請各校將水域安全宣導與游泳及自救救生、游泳等概念納入學校年度行事曆及課程計畫中,輔導各類科課程教師將旨揭概念融入其適宜課程中,以深化學生自救防溺知能;並請於每週五及假期開始前上課日,由班導師於所屬班級加強水域安全宣導,提醒學生假日出遊安全。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4年6月25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040018847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即時通報網」103年計有33名學生溺水事件(6到8月計14件),其發生場域大多是在溪河流,且多是在暑假與連續假期期間天氣炎熱,學生利用假期前往未標示安全水域戲水所致。
三、請各校務必加強利用各種管道如各項會議、學生課業輔導或活動、返校日等集會時宣導,並利用學校網站、LED電子字幕機、簡訊及電子郵件、家庭聯絡簿等管道,加強宣導。
四、另請本縣社教機構或各單位辦理大型水域活動時,加強宣導水域安全。
五、本縣安全或危險相關水域資訊可由本縣消防局網站查詢,http://fire.hsinchu.gov.tw/sense/list.php?catid=141。
六、為了讓學生與民眾方便記誦,教育部體育署提出「救溺五步、防溺十招」,請各單位務必加強利用各種管道向學生及民眾說明宣導(檔案請至「游泳121網站」下載,http://www.sports.url.tw/)。
七、依「各級學校體育實施辦法」第4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為策進及協調全校體育工作及行政業務,應設學校體育委員會,審議全學年度體育實施計畫、校內重要體育教學及活動之規劃、輔導及推動事宜;第18條規定,各校應定期辦理水上活動安全教育宣導,指導學生預防戲水意外事件之發生;第14條第1項第1款規定,各校每學年至少舉辦全校運動會一次,其設有游泳池者,並包括水上運動項目。
八、請各校將水域安全宣導與游泳及自救救生、游泳等概念納入學校年度行事曆及課程計畫中,輔導各類科課程教師將旨揭概念融入其適宜課程中,以深化學生自救防溺知能;並請於每週五及假期開始前上課日,由班導師於所屬班級加強水域安全宣導,提醒學生假日出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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