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04年度緩起訴處分金辦理急難救助計畫」
「104年度緩起訴處分金辦理急難救助計畫」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辦理104年度運用緩處分金辦理急難救助計畫」辦理。
二、為協助本縣縣民遭受急難之個人或家庭渡過人生難關,經本轄各鄉(鎮、市)公所、警察局、各級學校、地方法院等相關單位函文通報(轉介)經本府核定後,依等級核撥救助
金。
三、執行期間:即日起至104年8月25日止(以本府收文日為準)
四、應備文件:
(一)本府運用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緩起訴處分金辦理急難救助個案轉報單
(二)收據正本
(三)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四)佐證資料(診斷書、輔導紀錄、訪視紀錄等)
(五)存摺封面
五、本計畫及附件登載於本縣府網站首頁/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請自行下載使用,網址:http://www.hsinchu.gov.tw/zh-tw/Event/AnnouncementDetail/51902。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辦理104年度運用緩處分金辦理急難救助計畫」辦理。
二、為協助本縣縣民遭受急難之個人或家庭渡過人生難關,經本轄各鄉(鎮、市)公所、警察局、各級學校、地方法院等相關單位函文通報(轉介)經本府核定後,依等級核撥救助
金。
三、執行期間:即日起至104年8月25日止(以本府收文日為準)
四、應備文件:
(一)本府運用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緩起訴處分金辦理急難救助個案轉報單
(二)收據正本
(三)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四)佐證資料(診斷書、輔導紀錄、訪視紀錄等)
(五)存摺封面
五、本計畫及附件登載於本縣府網站首頁/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請自行下載使用,網址:http://www.hsinchu.gov.tw/zh-tw/Event/AnnouncementDetail/51902。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