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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全國公教美展簡章

105年全國公教美展收件分類計有水墨(含膠彩)、書法(含篆刻)、油畫、水彩、攝影、漫畫等6類。
一、參加對象包括:
(一)全國各機關、公立學校及事業機構所屬編制內員工、約聘僱人員及其眷屬(限上開員工之配偶及直系血親)暨退休人員(不含臨時人員及派遣人員)。
(二)全國各公立學校聘期一學年以上之代理、代課教師。
二、參選作品規格請參閱簡章第8點說明,並限定103、104、105年之創作且未曾於其他比賽獲獎者(前三名),每人每類以選送一件參賽作品為限。

其他規範內容及說明請參閱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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