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端午節請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

端午節期間請確實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相關規定,機關公務員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間,遇有受贈財物或飲宴應酬等情,除有本規範第4點或第7點第1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其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且應即登錄建檔。如有疑義,請洽各政風機構諮詢。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