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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08年度身心障礙臨時人員甄選公告

一、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及相關規定辦理。
二、甄選名額:
(一)正取1名,備取數名。(年度中如因員額編制調整進用人數縮減,則無條件終止僱用)。
(二)本校得擇優備取若干名,以補足本次缺額外,若3個月內缺額異動時依備取序位通知報到,不另行辦理甄試。
三、僱用期間:自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本校身心障礙人員如足額進用時,即無條件終止契約。聘約到期可依工作表現考核是否沿用續聘)
四、資格條件: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及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迴避進用等情形。
(二)凡有以下任一事項者不得參加甄選,若已錄取者經查證屬實,將取消資格並負法律上之責任: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或曾犯性騷擾、性侵害等相關罪行經判決確定。
2.曾服公職,因貪污職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行為不檢,查證屬實者。
7.經合格醫師證明精神疾病者。
8.有其他行為不良紀錄者。
(三)須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並足以勝任所指派工作者
五、工作時間及薪資:每日上班8小時(7:30~16:00),按月支薪23,100元(隨基本工資調整),需加勞、健保及勞退。
六、工作內容:
(1) 負責校園環境綠化、美化工作。
(2) 簡易水電維修、土木修繕、課桌椅維修。
(3) 校園環境維護、設備保養。
七、報名時間:107年12月18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0時止。需親自報名,不接受通訊報名或委託報名。
八、報名地點及應繳證件:本校總務處(請填妥報名表:如附件,並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件及身心障礙手冊正本)報名完畢後發還。
九、甄選時間及地點:107年12月20日(星期四)上午9時00分,於本校至善樓A04教室。(請報名甄試人員於當日上午於8時50分前到總務處辦理報到,逾時視為放棄。)
十、錄取及報到:
(一)錄取公告:107年12月20日14時以後於新竹縣教育網及本校校網公告。
(二)錄取者於另行通知至總務處辦理報到,逾期以棄權論並通知備取人員報到。
十一、洽詢單位電話:03-5992133分機401總務處朱主任、402事務組古組長。
十二、本校地址:新竹縣湖口鄉成功路360號。
十三、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則依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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