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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初選評量通過名單

一、公告本縣110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初選評量通過名單(依評量證編號排序),共計163人通過(如附件)。
二、注意事項:
(一)初選鑑定結果通知書以限掛寄至各國小,請各校承辦人轉交學生,遺失或損毀恕不補發(複選報名時需附初選鑑定結果通知書影本)。
(二)申請初選評量成績複查時間為110年4月19日(星期一)上午8至12時,於光明國小辦理,請詳閱簡章第5頁及第10頁。
(三)初選評量通過的學生請於110年4月21日(星期三)前向原就讀學校報名參加複選(報名方式請詳閱簡章第4、5及第11頁),各校承辦人彙整資料及匯款後,請務必於110年4月23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12時止,至光明國小2樓輔導室辦理複選報名。
(四)請各校收齊報名費後辦理匯款(匯款帳戶資訊請參照簡章),請各校自付匯款手續費用,並請於匯款單上註記匯款項目-匯款學校-承辦人姓名(如:資優鑑定-光明國小-林○○),報名送件時繳交匯款收據影本,以利承辦學校進行款項核對。
(五)複選評量日期及地點:110年5月1日(星期六)於光明國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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