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湖口鄉信勢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13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階段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公告
一、依據:
1.新竹縣政府教育處特教科第82836號公告辦理(中華民國113年6月20日),以預估缺額甄選特教學生助理員。
2.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辦理。
二、目的:增聘特教助理員協助支援身心障礙學生生活與學習,以提升特殊教育服務品質。
三、對象與名額:特教助理員(部分工時臨時人員) 乙名。
四、僱用程序:採對外公開徵才方式,經甄審委員會評選後,由校長僱用之。
五、報名資格: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如具有特教相關工作經驗為優。
六、僱用期限:僱用期間自113年11月07日起至113年1月20日止,以時薪計,每小時時薪183元,本學期經費總時數預估最多為200小時,依核定公文或公告為準。
七、報名及甄選日期、地點:
(一)報名時間 :113.11.05 13:00-13:30(逾時不予受理),幼兒園太陽班。
(二)甄選時間 :113.11.05 13:30-14:00(逾時不予受理),幼兒園太陽班。
(三)報到時間 :113.11.05 14:30-14:40(逾時不予受理),幼兒園太陽班。
八、報名方式:採現場報名,隨即安排面試。報名表格得自本校網站下載或逕洽本校幼兒園。聯絡電話5992133分機314,李主任。
九、甄選方式:面試,概述專長經歷、可配合工作時段及職前36小時研習證明等,每人5-10分鐘為原則,滿分100分,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排序。
十、注意事項:
(一)經歷審查符合報考資格人員,請甄選前先行報到,甄選呼叫3次未報到,視同放棄,不予受理甄選。
(二)凡因天然氣候因素需更改甄選日期時,於本校及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
心網站學校公告區公佈,考生不得提出任何異議。不另行通知並請主動與本校
洽詢。
(三)凡未符報名資格而報名者,如涉及刑責應自負之,如於報名時未及時發現或持
偽造證明文件,於錄取聘任後亦應由聘任學校予以解聘之,不得異議。
(四)上述預估缺額,如原因消滅,缺額自動消失,本次公告甄選自始無效,已錄取
者不予到職,錄取人不得異議,不得要求留任及任何補助。
十一、工作地址:新竹縣湖口鄉成功路360號。
十二、報名所需證件:報名表、最高學歷證明影本、相關身分證件(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影本、專長證照)最近3個月內1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1張。
十三、本案雇用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納入正式編制。
十四、工作內容:特教助理員應在教師督導下,協助評量、教學、生活輔導、行為問題處理等工作,有關工作項目於契約書中明定之。
十五、違反本要點及僱用契約規定者,得隨時解僱之。
十六、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現行有關規定辦理。
十七、其餘詳閱甄選簡章。
1.新竹縣政府教育處特教科第82836號公告辦理(中華民國113年6月20日),以預估缺額甄選特教學生助理員。
2.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辦理。
二、目的:增聘特教助理員協助支援身心障礙學生生活與學習,以提升特殊教育服務品質。
三、對象與名額:特教助理員(部分工時臨時人員) 乙名。
四、僱用程序:採對外公開徵才方式,經甄審委員會評選後,由校長僱用之。
五、報名資格: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如具有特教相關工作經驗為優。
六、僱用期限:僱用期間自113年11月07日起至113年1月20日止,以時薪計,每小時時薪183元,本學期經費總時數預估最多為200小時,依核定公文或公告為準。
七、報名及甄選日期、地點:
(一)報名時間 :113.11.05 13:00-13:30(逾時不予受理),幼兒園太陽班。
(二)甄選時間 :113.11.05 13:30-14:00(逾時不予受理),幼兒園太陽班。
(三)報到時間 :113.11.05 14:30-14:40(逾時不予受理),幼兒園太陽班。
八、報名方式:採現場報名,隨即安排面試。報名表格得自本校網站下載或逕洽本校幼兒園。聯絡電話5992133分機314,李主任。
九、甄選方式:面試,概述專長經歷、可配合工作時段及職前36小時研習證明等,每人5-10分鐘為原則,滿分100分,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排序。
十、注意事項:
(一)經歷審查符合報考資格人員,請甄選前先行報到,甄選呼叫3次未報到,視同放棄,不予受理甄選。
(二)凡因天然氣候因素需更改甄選日期時,於本校及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
心網站學校公告區公佈,考生不得提出任何異議。不另行通知並請主動與本校
洽詢。
(三)凡未符報名資格而報名者,如涉及刑責應自負之,如於報名時未及時發現或持
偽造證明文件,於錄取聘任後亦應由聘任學校予以解聘之,不得異議。
(四)上述預估缺額,如原因消滅,缺額自動消失,本次公告甄選自始無效,已錄取
者不予到職,錄取人不得異議,不得要求留任及任何補助。
十一、工作地址:新竹縣湖口鄉成功路360號。
十二、報名所需證件:報名表、最高學歷證明影本、相關身分證件(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影本、專長證照)最近3個月內1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1張。
十三、本案雇用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納入正式編制。
十四、工作內容:特教助理員應在教師督導下,協助評量、教學、生活輔導、行為問題處理等工作,有關工作項目於契約書中明定之。
十五、違反本要點及僱用契約規定者,得隨時解僱之。
十六、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現行有關規定辦理。
十七、其餘詳閱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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